团委 团发[2015]7号五四表彰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模范团员

作者: 时间:2015-05-14 点击数:

共青团沧州师院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4—2015年度先进团总支、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

和模范团员的决定

2014—2015学年度,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在上级团组织的关心支持下,我校各级团组织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养“靠得住、有本事、用得上”的优秀人才为目标,坚持从团学工作特点出发,以“迎评促建”为契机,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树典型、强特色、重成效。围绕思想教育、组织建设、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及推广宣传等方面认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期间,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为更好的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大力弘扬青春正能量,进而推动“创建文明校园”和“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等系列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校团委决定授予教育学院团总支等6个团总支“先进团总支”荣誉称号;授予刘洪昌等6名团总支书记“优秀团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美术学院14级本科绘画班等41个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郭欣杪等283名团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刘玲等645名团员“模范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这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不懈努力,再创佳绩;希望全校各级团组织以典型为榜样,不断完善工作思路,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手段,为学校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全校广大团员青年能以先进为榜样,结合自身情况,找出差距,坚持勤于学习、勇于实践、甘于奉献,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五四精神,真正做到“勤奋学习圆梦师院”,切实肩负起新时代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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