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报2019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公示的公告
根据团省委《关于推报2019年度“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推荐,校级评审会综合评选,拟推荐: 化学与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满恒硕同学作为我校“河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候选人。
按照团省委要求,现对拟推荐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7月8日至7月1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意见者,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校团委反映,特此公示。
附:
满恒硕事迹材料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317-5667737
共青团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