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试行)

作者: 时间:2019-07-31 点击数:

  沧州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简称“学代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校学生意志,维护全校学生权益。学代会及其常设机构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法律和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展开活动,并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学代会原则上每一年召开一次,由沧州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并由校团委校团委批准。学代会代表应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沧州市学生联合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通过选举产生。学代会开会期间提案的提出,在大会召开前,校学生会主席团、学代会代表、执行委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相关提案。一般在大会召开前十天报送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分类整理。提案确定,经过分类整理后,形成具体的提案工作报告,提交校学生会主席团讨论,在学代会上审议通过。学代会闭幕后,由执行委员会负责落实解决提案工作报告中涉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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