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2014]4号共青团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5-27 点击数:

团发〔2014〕4号

共青团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2014年,是学校发展的重要一年,我校首批升本的6个院系招收的本科学生考研成绩喜人,实现“开门红”。校团委将学生的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育人为本宗旨不动摇,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大力弘扬“孜孜以求、团结奉献、精益求精、敢于胜利”的升本精神。本年度,在上级团组织的关心支持下,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围绕学校发展大局,为培养更多靠得住、有本事、用得上的合格人才,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努力搞好大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创建文化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校团委以“迎评促建”为契机,以饱满的热情和崭新的姿态开创了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使我校的共青团工作扎实有效,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表彰。

为了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校团委研究,报学校党委批准,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团组织和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和模范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评选表彰要按照由下到上逐级选拔,严格选拔条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以真正树立表彰一批成绩突出、有影响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为根本目的。

二、时间:2014年4月21日—4月25日。

三、评选内容

1、先进团总支、优秀团务工作者的评选将参照《共青团沧州师院委员会系部团总支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由各院、系团总支自评得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由校团委审核确定产生。

2、先进团支部由各院、系团总支分别评选推荐,由校团委统一考察后审定。

3、优秀团干部和模范团员由各班团支部组织团员民主评选,由各院、系团总支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

4、此次评选活动根据团小组建在宿舍和社团上的原则,优秀团干部及模范团员的评选要将各系部所属社团骨干成员及宿舍长纳入评选范围。

四、评比条件

先进团总支、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积极组织青年团员学生搞好思想政治教育,经常有效地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国家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团员意识教育、道德教育、感恩教育等,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水平。

2、组织带领广大团员学生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围绕学生就业、创业,积极有效的组织开展工作。

3、组织青年团员过好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严肃、活泼、坚持经常、效果好。

4、出色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在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5、团支部成员以身作则,团结合作,能够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团员学生认真学习,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号召力,支部内团员无违犯团规团纪、校规校纪现象。

6、有特色地创建系部亮点工作、品牌工作。

7、认真组织“向优秀学子学习 向青春梦想出发”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奋斗目标,努力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五四表彰”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院、系的考研成绩、升本成绩将作为先进团总支、团支部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模范团员的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纪律,在工作、学习上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勇于同不正之风做斗争,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尊师爱校,具有崇高的道德情操。

4、认真学好专业知识,工作突出,学习成绩优秀,没有补考课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表彰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专升本考试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5、克己为人,廉洁奉公,处处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6、积极组织或参加团组织生活,履行团员义务,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评选名额

先进团总支6个,先进团支部的数目按每年级团支部数的30%定额,不足三个团支部的年级可评定一个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务工作者6名,优秀团干部和模范团员分别按各院、系团员总数的3%和7%掌握,具体名额分配见表格。

院 系

优秀团干部

模范团员

美术学院

37

87

经济管理学院

25

59

外国语学院

31

72

文学院

35

81

法政系

21

50

化学与环境科学系

13

30

机电工程系

10

24

计算机系

12

27

教育心理系

21

49

历史系

11

25

生物系

10

23

数学系

18

43

体育系

15

35

物理与电子信息系

11

25

音乐系

15

36

总 计

285

666

六、评选要求

1、各院、系团总支部要把这次评比活动作为“爱师院、比贡献、创特色、出亮点”活动、“师院榜样”活动、“向身边的榜样学习”活动以及迎评促建工作的具体体现,进一步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全面开展。各院、系要认真对待,总结交流,严格按条件公平公正评选。

2、各院、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要实事求是,认真总结。先进团总支、团务工作者,要形成书面材料,先进个人要填写审报表,于4月25日前报团委。

3、各系部团总支在自评、推荐和评选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条件,注意工作的认真性、严肃性,以真正树立表彰一批成绩突出,有作为、有影响的先进典型。

共青团沧州师院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

共青团沧州师院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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