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发〔2019〕70号
中共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沧州师范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学院党总支、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推进共青团改革创新,按照《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 号)《河北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冀团联字〔2017〕25 号),特制定《沧州师范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
附件:沧州师范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中共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
沧州师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印
附件:
沧州师范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推进共青团改革创新,按照《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 号)《河北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冀团联字〔2017〕25 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脱离青年学生的突出问题,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
(二)基本原则
牢牢把准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团的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引领广大师院青年学生坚定信念跟党走。
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深化以青年为中心的改革,把准青年脉搏,了解青年心声,坚持服务青年的工作生命线,让青年真正成为团学工作和活动的主角,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
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紧紧围绕提升师院共青团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密切联系服务引领青年,着眼根本,立足长远,着力破解制约学校共青团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
统筹推进上下联动。着眼于“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既坚持全面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和推动,又发挥学院及以下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三)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以“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为主方向,巩固提升在全团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组织活力和团员意识,不断拓宽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的渠道和载体,不断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增强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断提高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和青年成长成才的能力水平,带动全团共建思想政治坚定、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联系青年密切、作风扎实过硬、更加坚强有力的沧州师范学院共青团。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优化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改革完善工作机构设置。校团委内设组宣部、秘书处、志工部、文体部、社团管理部五个直属部门,统辖十七个学院团总支,指导学生会和大学生社团。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师生骨干作为基层团建创新与活力提升、团属新媒体建设、“青年之声”学生权益服务、素质能力拓展计划(第二课堂成绩单)、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专项工作的指导者和参与者,实现各项工作的项目化、专业化、科学化。支持和鼓励基层团组织按照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等主要任务,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和调整工作机构,不断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2.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落实全团“1+100”、“常态化下沉基层”等工作要求。校级专职团干部每人每年直接联系 1 个以上基层团支部,开放交流渠道,倾听和收集青年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学生的成长发展需求和权益利益诉求,把权益工作做实、做细。建立健全青年师生评议工作制度,使青年师生更多地参与到共青团工作的设计、决策、实施、评议全过程。定期以多种形式召开面向高校青年师生的恳谈会、通报会等。校团委将联系服务青年教工、青年校友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激发青联活力,建立交流沟通平台和长效机制,促进青年教师及校友密切联系学生,实现教学相长,共同提高。
3.构建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促进“挑战杯” “创青春”“三下乡”“四进四信”“梦想公开课”“我的青春故事会”等项目的运行规范和内涵提升。继续推动青年文体活动立项工作的开展,在微电影节、十佳歌手大赛、社团巡礼节、百科知识竞赛、文艺晚会等品牌文化活动的基础上,加强对青春国学荟、六艺节等传统文化类、师范专业性质突出的活动的宣传推广,引导校园文化活动向传统文化类、专业嘉年华类、思想引领类发展,用先进文化引领校园风尚。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实现各级团组织间工作审批、指令发布、信息交流的科学化、层级化和扁平化,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指导和推动工作。加强各级团组织制度和规范建设,明确校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等不同层级组织的核心任务,修订《沧州师范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组织的评价考核制度。注重对基层团支部的直接支持指导,努力为基层团组织配置和争取资源,加强工作标准化和知识化管理,开发共青团工作系列慕课,建立团学工作资料库。
(二)改革健全基层组织制度
4.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构建在校党委领导下,以团委为中心和枢纽,以学生会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的“一心双环”的团学组织格局,让团学组织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同时又整体协同。按照《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全面推进学生会组织改革,明晰组织定位和职能,不断优化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和工作机制,切实建立“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增强学生组织参与学校多元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委履行对学生社团的主要管理职能,校团委负责指导学生社团联合会,统筹管理、支持引导全校学生社团规范发展,学校各相关部门按照“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所属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学生会组织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兼任校学生会副主席。
5.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执行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健全校、院两级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校级团代会每 4 年召开一次,院级团代会每 3 年召开一次;校级学代会每两年召开一次,院级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增强代表性,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2020年之前实现比例不低于 70%的目标。畅通代表参与渠道,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建立校级和院系团组织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坚持团内民主,推行和落实基层团支部直接选举,鼓励校级和院系团组织在经党组织同意的提名人选中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和书记、副书记。
6.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修订《沧州师范学院共青团基层组织制度》,深入实施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落实和完善团组织各项规章制度。以“三会两制一课”等团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据,着重规范团员发展与管理,加强和规范团的基层组织的基础性制度,做好各项推优工作。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推进社团建团,探索宿舍建团、实验室建团、课题组建团、网络建团等,试点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带动基层团支部活动建设。继续推动“团干大课堂”“一支部一项目” “一二·九”系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青马班”学生干部培训等品牌项目。以“百佳团支书、示范团支部”“五四评优”的创建工作为抓手,营造各团支部、团支书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三)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7.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遵循青年成长和思想教育引导的客观规律,改革创新思想引领工作面向不同类型学院(专业)、不同阶段学生、不同精神需求的目标、内容和方法,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四进四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信仰对话”“梦想公开课”“我的青春故事会”等活动,深化实施大学生骨干“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改进创新面向广大青年的思想引领工作方式。实现普惠式全覆盖服务成长,继续将目光更多投向普通学生,使思想引领工作有效覆盖全体青年,优化活动机制,扩大活动影响力,尊重差异化、个性化,发挥典范示范作用,完善“五四评优”“社会实践评优”等评选机制,确保共青团的思想教育工作覆盖和影响全体学生。
8.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围绕学校育人的中心任务,在引导青年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针对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社会工作参与、志愿公益服务和等普遍需求,借鉴“第一课堂”的做法,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以及社会机构合作,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从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客观记录、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制定科学的“第二课堂”课程管理办法,对课程设置、课程实施、指导教师、指导教材等进行制度化规范。逐步将“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毕业审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学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9.纵深立体整体推动实践育人工作。重视发挥以志愿服务为代表的日常实践活动的育人功能,把志愿服务成果列为评优评奖、团内推优的重要依据。推动志愿服务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推进本科生支教团工作体系化建设。不断完善“志愿中国”网络平台,在加强暑假社会实践的统筹指导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实践日常化管理模式。不断推进制度建设,修订完成《沧州师范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管理修改办法》、《沧州师范学院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条例》,推动志愿服务纳入大学生学分管理。
10.健全针对困难学生的多样化、常态化帮扶机制。推进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关注校园弱势群体,协助做好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人际沟通困难、上进心不足及就业困难等学生群体的联系和帮扶。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的作用,及时了解困难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工作。
11.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加快共青团互联网战略转型,形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战略理念和整体格局。结合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施,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络化。巩固和壮大青年主流舆论阵地;完善团属微信、网站、APP 应用等新媒体矩阵群,强化正面舆论引导;重视队伍建设,发挥网络宣传员、评论员、网络文明志愿者、网络文明促进会队伍作用,营造活泼、和谐、向上、清朗的网络空间。
(四)改革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
12.改革团干部配备考核管理制度。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按照在校生人数规模,校级团组织配备3-5专职团干部,在保持校级、院系级团委领导班子专职职数稳定的基础上,从青年教师中选任至少 1 名挂职或兼职副书记、从学生中选任 1名兼职副书记;挂职和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 50%;挂职、兼职干部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兼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灵活掌握。制定《沧州师范学院挂(兼)职团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从严选拔、管理、考核,加强对其考核结果的运用。广泛在校内外聘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杰出校友等群体担任共青团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和基层团学导师。
13.完善团干部培养培训使用制度。深入开展团干部健康成长教育活动,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教育引导共青团干部筑牢理想根基、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开拓创新。围绕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课题,以及青年学生的新特点新需求新趋势,积极组织参与工作理论课题研究,为团干部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搭建平台。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严格要求和关心培养相结合,结合团干部绩效评价、能力特长等,逐步完善团干部校内转岗和校外流动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淘汰退出等机制,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骨干队伍,完善《沧州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和《沧州师范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五)改革强化保障支持
14.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将团的建设纳入沧州师范学院党的建设总体格局,推行团建与党建同规划、同部署;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学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在学校党政召开的教育工作、学校党建等会议中明确列入共青团工作的专题内容。学校党委明确由一名校领导分管共青团工作,学校行政有一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 1 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校团委书记作为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各级团委书记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继续强化我校共青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组织确定校级和院系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免等事项,应事先向团的上级组织征求意见。持续履行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沧州师范学院基层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将推优纳入学校党员发展工作规划。
15.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各级团委工作职能区别于其他部门,团干部有足够精力投入团的工作。校团委的领导职数、专职干部编制数,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求确定。学校在保证原有校级团委工作经费的基础上,按照在校生人均不低于 20 元的标准划拨共青团组织专项工作经费,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同步合理上调。学校、学院、相关部门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和支持。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沧州师范学院党委制定下发,由校团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学院(部)协同实施,方案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学院党总支,相关部门和各级团组织的考核内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校团委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具有普遍性和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指导督促各学院团委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以稳妥有序推进改革。